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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达标的铅中毒更可怕

发布日期:2014-11-18 00:59:54 浏览次数:1600

陕西省凤翔县长青镇孙家南头村、马道口村部分村民近日发现孩子血铅超标,根据初步权威检测结果,两村731名受检儿童中615人血铅超标,其中163人中度铅中毒、3人重度铅中毒,需要住院接受排铅治疗。“血铅事件”发生后,凤翔县政府已拿出100万元,用于铅超标儿童的检测和治疗。

针对陕西凤翔县 “血铅事件”,宝鸡市环保部门15日晚公布的信息有着明显的逻辑错位:一方面认定东岭冶炼公司是造成这次儿童血铅超标的主要成因;一方面认定东岭冶炼公司废水、废气、固水淬渣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达到了国家工业的有关排放标准”可不是东岭冶炼公司自己作出的结论。宝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教授级工程师、本次环境监测组组长韩勤有向媒体通报污染源的调查监测结果时也说,对事发地惟一的企业铅锌冶炼企业——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的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固水淬渣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只不过,根据企业自检记录表明,2008年7月到2009年7月,有3次废水、废气铅排放超标记录。

这样的结论无独有偶。两年前,在湖南浏阳市湘和化工厂镉污染事件中,引起群体事件后,仅仅几天时间,湖南省环保厅就宣布,镉污染主要是由于长沙湘和化工厂造成的。而在几个月前,长沙市环保局发给当地媒体的公函称,2007年10月,经过全面检测,该厂废水、废气中各类污染物均做到达标排放。

在经历这两次诡异的排放达标后,我们不得不问:还有多少“排放达标”的结论是真正“达标”?

有报道称,从2006年投产以来,宝鸡市环保局对东岭冶炼公司的监测都是达标的。而与之相反的是,凤翔县长青镇村民说:“我们这一带已经没有干净地方了”。企业可以说“不超标的污染”是合法的,但面对“血铅超标”的事实,谁能说合法的污染不是一种更大的罪孽?把责任归咎于“国家标准”,涉事者就能心安理得地继续污染下去吗?事件在得到公开之后,很多措施都能够迅速到位,未公开之前的长达数年里,所有的一切都在被忽视着。公开与未公开之间的路途,到底有多远?

显而易见,每一次“废水废气等是否排放达标”都应经得起民众和历史的检验。而诡异的“排放达标”,实在有辱环保的神圣职责,实在有负纳税人的信赖企盼。对这样的“排放达标”,是否也该严厉问责呢?污染企业为何至今逍遥法外?当铅中毒披上合法的“排放达标”外衣,是不是意味着相关的责任人员就可以平安无事了?

“血铅事件”发生后,凤翔县政府已拿出100万元,用于铅超标儿童的检测和治疗。先不说“涉铅”村民承担的精神创伤、生活成本提高等,单就现在的这100万元,这个钱该由政府承担吗?如果钱都由政府出了,是不是给其他企业暗示“放心污染,反正有政府买单”呢?这种由GDP为内核驱动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行政思路延续了这么久,今天真的该变了。因为凤翔儿童与更多的人已付出了代价。

(人民网 每日经济新闻 吴杭民 )

[责任编辑: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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