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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发预警 谨防发芽马铃薯食物中毒

发布日期:2014-11-29 20:12:38 浏览次数:1600

本报讯(记者张绪鸿通讯员叶杰)在最近举行的全省食品安全督查中,一些设区市存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发芽马铃薯和餐饮单位购进使用发芽马铃薯的情况,4月15日,省卫生厅发出预防发芽马铃薯导致食物中毒预警公告。

记者注意到,这份公告介绍了食用发芽马铃薯中毒的原理和主要临床症状,强调其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性。指出,马铃薯中含有一种叫“龙葵碱”的毒素,新鲜、不发芽的马铃薯其含量极微,再加上削皮、煎煮之后,不会对人体的健康构成威胁,但发芽、皮色变青的马铃薯,尤其是芽、芽眼(孔)、外皮和溃烂的部位龙葵碱的含量剧增。龙葵碱中毒主要引起呼吸中枢麻痹溶血作用,严重中毒患者可致昏迷抽搐,最后因呼吸中枢麻痹而导致死亡。当前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长期贮存的马铃薯开始发芽,应当积极预防发芽马铃薯导致食物中毒。专家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马铃薯时,要注意挑选薯块均匀、无病斑、无虫咬、不发芽、不变绿的马铃薯。一旦发生因食用马铃薯而导致的身体不适或食物中毒,应及时到医院就医,不要自行乱服药;同时立即停止食用马铃薯,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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