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蕈中毒的癥狀及治療方法
3.假愈期 此時病人多無癥狀,或僅感輕微乏力、不思飲食等。實際上肝臟損害已經開始。輕度中毒病人肝損害不嚴重,可由此進入恢復期。
4.內臟損害期 此期內肝、腦、心、腎等器官可有損害,但以肝臟的損害最為嚴重。可有黃疸、轉氨酶升高、肝腫大、出血傾向等表現。死亡病例的肝臟多顯著縮小,切面呈檳榔狀,肝細胞大片壞死,肝細胞索支架塌陷,肝小葉結構破壞,肝竇擴張,星狀細胞增生或有肝細胞脂肪性變等。少數病例有心律紊亂、少尿、尿閉等表現。
5.精神癥狀期 部份病人呈煩躁不安或淡漠嗜睡,甚至昏迷驚厥。可因呼吸、循環中樞抑制或肝昏迷而死亡。
6.恢復期 經過積極治療的病例一般在2~3星期后進入恢復期,各項癥狀體征漸次消失而痊愈。
此外,有少數病例呈暴發型經過,潛伏期后1~2日突然死亡。可能為中毒性心肌炎或中毒性腦炎等所致。
4 診斷毒蕈中毒的臨床表現雖各不相同,但起病時多有吐瀉癥狀,如不注意詢問食蕈史常易被誤診為腸胃炎、菌痢或一般食物中毒等。故當遇到此類癥狀之病人時、尤在夏秋季節呈一戶或數戶同時發病時,應考慮到毒蕈中毒的可能性。如有食用野蕈史、結合臨床癥狀,診斷不難確定。如能從現場覓得鮮蕈加以鑒定,或用以飼養動物證實其毒性、則診斷更臻完善。
5 治療應及時采用催吐、洗胃、導瀉、灌腸等方法以迅速排除尚未吸收的毒物。尤其對誤食毒傘、白毒傘等毒蕈者,其發病時當已距食蕈6小時以上。但仍宜給予洗胃、導瀉等治療。洗胃、灌腸后導入鞣酸、活性碳等可以減少毒素的吸收。
對各型中毒的腸胃炎期,應積極輸液,糾正脫水、酸中毒及電解質紊亂。對有肝損害者應給予保肝支持治療。對有精神癥狀或有驚厥者應予鎮靜或抗驚厥治療。并可試用脫水劑。
6 預防應通過科學普及教育,使群眾能識別毒蕈而避免采食。一般而言,凡色彩鮮艷、有疣、斑、溝裂、生泡流漿,有蕈環、蕈托及奇形怪狀的野蕈皆不能食用。但需知有部份毒蕈包括劇毒的毒傘、白毒傘等皆與可食蕈極為相似,故如無充分把握,仍以不隨便采食野蕈為宜。
當發生毒蕈中毒病例時,對同食而未發病者亦應加以觀察,并作相應的排毒、解毒處理,以防其發病或減輕病情。
7 預后毒蕈中毒的嚴重性取決于毒蕈的種類、毒素的性質及進食量等。兒童及老人對中毒的耐受力較低,后果也較嚴重。一般說來,腸胃炎型、神經精神型及溶血型中毒如能積極治療死亡率不高。唯中毒性肝炎型毒蕈中毒死亡率可高達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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