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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职工医保增加血友病等8个门诊两特病病种

发布日期:2014-11-09 01:01:34 浏览次数:1595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职工医保新增血友病、阿尔茨海默病等8个门诊“两特病”,患这8个病种的参保者产生的门诊费,今后可按住院费进行报销。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工作的文件通知,将血友病增加为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阿尔茨海默病等7个病种增加为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调整后,将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水平,更好地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患“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需求,减轻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新增后,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包含了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6种。职工医保参保人患以上疾病产生的门诊医疗费按住院费进行报销,平均报销比例为80%左右,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25.9万元。

门诊“特殊慢性病”为精神病、癫痫、帕金森氏病、冠心病支气管扩张、肺心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糖尿病、硬化、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Ⅲ?、慢性肾小球肾炎、需要临床治疗的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类风湿关节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原发性青光眼运动神经元病24种。职工医保参保人患以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按80%进行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患一种“特殊慢性病”最高可以报销2000元,患两种以上“特殊慢性病”最高可以报销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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